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O)近日就荷兰公司Skytree BV(投诉人)与美国实体Whiskytree, Inc.(被投诉人)的域名争议作出裁决,认定投诉人恶意提起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(UDRP)程序,构成反向域名劫持(RDNH),争议域名skytree.com继续归被投诉人所有。

争议焦点:1998年注册域名 vs 2014年商标权
被投诉人于1998年12月注册skytree.com,而投诉人2014年才开始使用SKYTREE商标提供碳捕获技术服务。尽管投诉人通过GoDaddy经纪服务试图以14,000美元收购该域名未果后提起UDRP程序,指控被投诉人恶意持有域名,但专家组指出,根据UDRP政策先例,若域名注册时间早于商标权产生(本案相差16年),则不存在恶意注册的可能。

专家组:投诉人滥用程序
专家组在裁决中列举了投诉人多重违规行为:
1. 忽视政策先例:投诉书明确承认被投诉人注册时间远早于商标权,却仍主张恶意注册,违背《WIPO概览3.0》第3.8.1节确立的原则;
2. 虚构法律依据:将域名未主动使用等同于"恶化"为恶意,试图以投诉人需求替代被投诉人恶意证据;
3. 程序工具化:承认提起投诉是因无法通过经纪服务联系域名所有者,将UDRP作为揭露身份或施压购买的工具;
4. 缺乏诚信协商:在被投诉人未回应经纪请求后,直接启动UDRP而非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争议。

行业警示:UDRP非域名收购捷径
此案再次凸显UDRP程序的核心原则——保护合法在先域名权益。WIPO专家Adam Taylor强调:"投诉人将UDRP误解为获取他人域名的谈判工具,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争议解决机制的公信力。"
目前,skytree.com仍由被投诉人持有,其作为视觉效果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。案件显示,商标持有人通过UDRP主张权利时,必须严格遵循"恶意注册"构成要件,否则可能面临程序滥用的制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