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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法国公司 Yper SAS 就 yper.com 域名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O)提起了 UDRP 投诉,声称自 2015 年起在法国拥有 YPER 商标权,认为该域名与其商标相同,并要求转移域名。投诉方认为被投诉方无合法权利使用该域名,且其注册和使用存在恶意。
然而,被投诉方(韩国的一位个人)指出,域名早在 2010 年就已注册,且在投诉方商标注册之前已有五年。被投诉方还强调,“yper”在希腊语中是“super”前缀的词根,在韩语中与“wiper”发音相似,具有较广泛的使用背景。

争议双方背景
投诉方:Yper SAS,法国快递物流公司,运营 yper.fr。
被投诉方:一位位于韩国的个人。
WIPO 专家组裁定
经过调查,WIPO 专家组确认,投诉方 Yper SAS 在 2016 年才成立并开始使用 YPER 商标,而 Yper.com 域名的注册时间为 2010 年,远早于投诉方商标的注册日期。由于缺乏新证据,投诉方的恶意注册主张无法成立。
最终,专家组驳回了投诉方的域名转移请求,并认定投诉方构成反向域名劫持。

域名购买尝试与争议升级
有趣的是,Yper SAS 在 2020 年至 2024 年期间曾多次尝试以较高价格购买该域名。尽管域名所有者要求的价格为 12 万美元,但 Yper SAS 认为这一要价“不合理”,并威胁提起域名抢注投诉。最终,投诉方于 2024 年 11 月向 WIPO 提起了争议。
在这起域名争议中,注册时间是判断的关键因素。投诉方不能仅凭借商标权就对已注册多年的域名提出投诉。企业应尊重域名的先占原则,通过合法、合理的途径解决域名争端,而非通过恶意投诉企图不正当获得域名。否则,这种行为不仅无法达到目的,还可能损害自身的声誉。